文章来源:区势传媒
过去十几年,“商业模式”一次热度极高,从庙堂之高到江湖之远,官员、老板、投资者、销售员无不谈“模式”,以致于创造了许许多多模式出来。事实上,大多数人不了解商业模式为何物。其实,商业模式没有太多可创新创造的,过去几千年来,商业模式都非常简单而且一成不变。从古至今,商业模式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是销售就是租赁。这些年,所谓共享自行车出来被吹捧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其实没有啥模式创新,无非就是占用我们的公共空间出租自行车而已。
所以,“商业模式”其实就是钱和商品的流向路径。但是,商业模式之所以过去十几年引为热议,甚至成为投行最为关注的投资标准之一,主要原因是互联网对传统几千年的固定商业模式构成了冲击。简单来说,传统商业模式是,企业依靠销售产品获利,没有哪个企业可以提供免费产品。但是在互联网领域,谷歌提供的搜索产品,腾讯提供的微信产品,居然都是免费的。我们称之为免费模式,谷歌和腾讯提供免费的产品实际上是一个吸纳流量的平台,然后通过广告以及其它产品(游戏)获利。这与传统的模式似乎有些不同。其实这种模式是传统媒体盈利模式的极端化,电视台提供的电视剧是免费的,但是通过广告获得收入。
互联网之所以能够将这种模式做到极致,主要基于几点:
一是互联网产品是虚拟产品,其边际成本极低,一旦开发出来可以大规模推广应用,这是传统产品做不到的。
二是互联网具有网络效应,网络效应表现为外部正效应溢出,比如多一个人使用微信,会给其它微信用户带来正效应,所以,一旦有好的产品出来一定要快速占领市场,进而形成平台化,甚至垄断。
三是互联网技术渗透性极强,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与传统产业快速融合,形成跨界产业网络,将原来的产业链变成交错纵横的产业网络,钱、商品、服务、权益、数据、用户在这些网络中自由流通,形成新的资源配置和权责利分配的体系,进而就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最为典型的是苹果公司从软件到硬件,从手机到APP平台再到数字资源之间的网络体系。还有支付宝,从电子商务到第三方支付,再到金融产品之间的网络体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商业模式创新本质上权责利关系再造。
区块链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技术,融合了分布式账本、加密技术等,对传统商业模式和互联网商业模式形成了新的改造。到目前为止,除了比特币作为一种新型的加密货币和点对点的支付系统外,区块链还没有成熟的应用,更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区块链拥有的分布式数据储存、加密技术、数字签名、不可逆可追溯、共识算法、智能合约等技术特点,推测该项技术当前经济体系之中的权责利关系形成的改造趋势。探讨区块链如何改变商业模式,可能形成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分布式模式。
什么是分布式模式?
我们把传统商业模式、互联网商业模式与区块链商业模式做个比较分析。
传统商业模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直线式——中心化——产业链 互联网商业模式:“羊毛出在猪身上,狗来买单”——网络式——中心化——产业网 区块链商业模式:“不想当厨子的裁缝不是好司机”——分布式——去中心化——区块链
“羊毛出在猪身上,狗来买单”,这个好理解,就是在产业网络上有多种产品,其中有免费的,也有收费的,“狗”买了收费产品,收费产品补贴免费产品,让“猪”享受了免费产品。这里面,狗、猪、羊毛关系是非常明确,只是做了交叉补贴而已。“不想当厨子的裁缝不是好司机”,这反应了在分布式网络中,人人参与,权责利共享共担,“厨子”、“裁缝”、“司机”之间,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区块链分布式商业模式,实际上是在互联网商业模式基础上深化,从网络式变成分布式,根本上是网络式商业模式存在的问题衍生出来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也被称为平台化模式,基于一个巨大流量的网络平台形成网状利益体系,中心化程度极高,垄断性质极强。FACEBOOK、微信、支付宝、京东、阿里巴巴、推特、操作系统、百度搜索等都控制着数以亿计的用户信息,以及成千上百的产业链关系。一方面,这种垄断并不利于市场竞争,例如这些平台控制用户数据,对用户进行“杀熟”,平台之间恶性竞争伤害用户利益等,欧盟对互联网平台垄断打击力度极大。另一方面,如此大型的网络平台,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美国民众及国会对FACEBOOK信息泄露事件忧心忡忡,其创始人扎克伯格国会听证会上被议员们“围攻”。
互联网曾经寄托着人们很多美好的愿景,如今巨头们正在干着当年托拉斯的事情。打破这种过度中心化的网络体系,重构一种公开透明、分布式、人人共享的网络,成为一种全新的趋势,这种分布式的权责利结构,实际上就是区块链商业模式。
区块链分布式商业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降维
传统商业模式是高维度,信息极为不对称,如汽车厂商对客户屏蔽造车成本及技术含量,企业通过信息不对称来获取利润。互联网商业模式是中纬度,平台掌握所有用户信息,利益相关方都在平台上发生关联关系。平台看似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实际上不同用户掌握的信息和权限是不同的。
区块链分布式商业模式是低纬度,对互联网和传统商业模式进行大幅度降维,具体变现为信息对称、公开透明,权力平等,去除中心化平台,所有用户都在同一个水平面上发生交易。例如支付宝是互联网商业模式,支付宝平台掌握上亿用户信息,所有交易必须通过支付宝结算中心处理,支付宝有权对其认定的异常转账进行干预,有权修改规则并按照设定的规则收取相关费用,而用户只能被动服从。支付宝与用户的关系是,中心化权力与服从的关系。比特币网络可理解为支付宝系统在区块链上的平行迁移,是一个去中心化的点对点的支付系统。在比特币网络中,没有中心化的结算系统,结算和记账都有所有节点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其规则交易是由代码固化的,信息公开透明,节点参与权、记账权、收益权都是平等的,具有高度信任特征。比特币网络与各个节点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关系,如果比特币网络离开节点验证,这个支付系统则无法运行。
二、分布式
降维解决了原有中心化组织与用户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但是维度一旦降下来,一个水平面上庞大的用户(节点)关系如何处理是区块链商业模式的核心。在人人是中心,人人又是节点的分布式网络中,在权力和责任对等的基础上通过公平竞争来获取利益,符合市场自由竞争的特性。例如在比特币网络中,每个节点都拥有同等的权力,按照POW公平竞争获取比特币奖励。在商品溯源系统中,每个节点都是平等的一员,信息不被任何一方掌控,权力平等,责任和利益划分明确。
权力分布式在商业模式中具有激励作用。在传统商业模式和互联网商业模式中容易出现不公平竞争,从而伤害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比如在竞拍市场中,由于信息不透明,很难避免权力寻租、相互勾结。在区块链的网络中,每个节点都分布式地存在,在信息透明的环境参与竞争。所以,区块链分布式商业模式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模式,对于发挥市场机制有促进作用,提高市场的激励作用。
三、权益分解
权益分解或许是区块链分布式商业模式中最大的创举。通常,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四项权利。在传统商业模式中,产权转让一般包括这四项权力一起转让,产权租赁则仅是使用权转移,所有者保留占有、收益和处置权。所有权和经营权有分离有不分离,分离的经营权掌握在特定经营者手上。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中,所有权开始出现比较明显的分化,用户享有大量互联网产品的使用权,但不具有占有、收益和处置权。经营权与用户关系不大,只有少部分众包产品(维基百科)具有相关性。
在区块链分布式商业模式中,所有权中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分离程度大,所有权和经营权、决策权分离程度大,经营权、决策权(部分)掌握在普通用户手上。在比特币网络中,持有比特币享有比特币未来收益权,但不具有占有权,节点掌握结算权和记账权,区块链网络不能离开节点的参与权力。更为具体的例子是,投资人购买了股票,享有该上市公司的股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但没有经营权,大多数没有决策权。投资人购买货币,并不享有该项目的所有权,但是享有货币的未来收益权,以及作为节点具有使用权和经营权(验证和记账权),具有投票权(决策权)。当然,现在权责利体系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很多区块链项目因为投资人没有所有权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这种权益分解导致原有的权责利关系发生变化,从而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在分布式商业模式中,项目所有者、经营者、决策者、使用者、收益权人相互分离,同时又相互依存。理想的状态或许是,收益权人(持币者)承担较高的风险,通过货币市场获利,所有者通过项目利润获利,但是收益权人通过参与经营、决策来降低收益风险。
区块链分布式商业模式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如何构建一个规范的货币市场,保障收益权人的利益。这样,在这商业模式中,风险才能形成转移,收益分配才能良性,权责利更加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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