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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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有关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引导“十三五”时期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现将该指南转发你们,请结合实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制造2025行动计划》、《福建省“十三五”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规划》以及各地“十三五”相关规划,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围绕政务、金融、能源、交通、环保、安全生产、电子商务、数字内容等关键领域,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测试验证能力。支持信息技术企业突破业务建模、远程智能检查、大规模资源调度管理、自动化运维、数据治理等关键技术,发展互联网运维服务、网络众包服务、微服务、智能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强对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技术在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中的应用推广,加快向高端价值服务提供商转型。选择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城市或区域,开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应用示范。总结行业先进实践经验,制定完善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规范。加快综合集成和智能运维平台研发和产业化进程,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保障能力。实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工作五年行动计划,完善和推广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鼓励企业加快服务标准化和产品化。

(来源: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