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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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工作要点:

2017年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大数据对“五化”协同发展的支撑作用、对“七网”建设的先导作用、对“七业”发展的催化作用,以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抓手,坚持以设施为基础、以安全为前提、以资源为根本、以应用为核心,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2017年,全区大数据产业产值增长25%以上。

推进大数据应用研究。加强数据感知、数据传输、计算处理、基础软件、可视化展现、区块链及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动建设一批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组建自治区大数据应用研究院。

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积极引进大数据高端和专业人才,成立大数据国际院士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知名企业合作,提供大数据发展智力支持。依托自治区高校现有大数据相关专业、资源,积极推进内蒙古大数据应用技术学院建设,着力培养大数据应用技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加强大数据人才交流合作,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大数据知识培训和大数据宣讲活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