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交易,合同应该怎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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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昆区块链

文章转载来源: 曼昆区块链

在日常工作中,曼昆律师接触到许多当事人因虚拟货币交易引发的纠纷:“朋友资金周转困难,于是当事人大手一挥借出几万USDT。若干月过去,音讯全无;或是看见他人良好的投资收益情况,心血来潮委托他人投资结果突遇市场变故损失惨重;更有一些新手投资人尚不清楚币圈的玩法和套路就直接进入市场,最后血本无归。

在咨询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很多交易的发生都是在网上冲浪时、朋友闲谈间,因此很少会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由于我国政策原因,涉及虚拟货币类的合同有很大概率会被认定无效。一些人会想当然认为,既然合同无效,为什么我还要签?本文将结合曼昆过往的案件经验,详细唠唠虚拟货币交易,合同还能有什么作用。

法院会看合同吗?

先看两个案例:

(2024)沪0117民初5661号案中,2021年5月,被告朱某向原告彭某宣传虚拟货币投资的高收益,鼓动原告进行投资。原告在被告的引导下,通过多次转账的方式,共计支付了1,000,000元用于购买虚拟货币。被告随后将这些虚拟货币转入其指定的钱包中以进行交易。然而5个月后,原告得知投资的虚拟货币亏损严重,价值接近为零。在原告的多次催讨下,双方于2021年12月5日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被告确认该1,000,000元款项为借款,并承诺通过房屋贷款或直接返还的方式偿还这笔借款。

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协议书》,确认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且原告实际已交付款项,因此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也得到确认。该协议书中载明了原告出借的借款,被告还款的方式、日期、利息,原计划不能执行的备选方案,违约责任。因此原告的权益在案件审理中得到充分的保护。

然而,在(2024)鲁03民终781号案中,原告赵某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王某因双方之间的虚拟货币委托理财合同存在纠纷。赵某要求王某返还其委托的理财款项,并赔偿经济损失。

然而,因为没有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缺乏清晰的书面约定。在此情况下,法庭只能依据其他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来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委托理财关系,甚至怀疑双方是否达成了明确的协议。因此,法院在认定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时更倾向于认为合同存在瑕疵或无效。

虚拟货币交易合同纠纷在立案环节就容易受到阻碍,合同是帮助立案的一大证据。在实体审理过程中,也并非所有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一份好的合同,可以让你在法庭审理中获得主动权。

此外,在刑事案件中,若合同中载明了双方的真实身份,身份信息与银行流水一致,买卖虚拟货币的目的合法,后续银行卡被冻结的责任承担清晰,那么即使该合同民事部分无效,依然能在刑事案件中发挥重大作用。

合同无效也能还原交易本质

(2023)甘01民终8416号案中,原告马某平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马某振抗辩转账系因双方存在委托投资关系。然而,仅凭马某振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无法证明其与马某平之间系委托投资理财关系,故对马某振的抗辩意见不予采信。诉讼实务中,借贷合同和委托投资合同的界限并不清晰,许多当事人在对于当时的转账行为代表的交易类型甚至并没有达成合意。具体表现在,一方以为是借贷合同,后期可以要求还款;一方认为是委托投资,风险自担。这两类合同的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天差地别。本案中,若双方之间签订了书面合同,就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诉争。

最近曼昆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币纠纷,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原告委托被告买进虚拟货币,被告辩称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形成委托合同关系,而仅仅是无偿帮忙行为。

此案经历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始终纠缠于交易的本质,花费大量诉讼成本。试想,若双方从一开始就在书面合同中写明合同类型,还原交易时的场景,后期自然不需要再花费大量口舌论证交易的本质。

无论是民间借贷合同、买卖合同、委托投资合同还是其他合同,一旦牵扯到虚拟货币,就逃不开有效还是无效之争。而在大部分情况下,如(2024)沪0115民初45503号陈某与骆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都会以“违反国家对虚拟货币金融监管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为由,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无效,民间借贷合同自然也无效。

虚拟货币在国内的交易情况,实际上呈现出戴着镣铐起舞之姿。合同虽然极易被判定无效,但合同无效还涉及无效的后果,是否需要返还等等相关的问题。却不影响其还原交易场景与本质的功能。依然是前述案情,合同以借条的形式存在,被告出具的借条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但法院凭此确认了双方交易的本质为借贷合同纠纷,并承认了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判定被告返还原告所欠虚拟货币,如被告无法返还则补偿原告相应的人民币。

此外,还有大量的虚拟货币交易诉讼,争议焦点围绕着交易行为属于买卖还是借贷、委托投资是投资虚拟货币还是代投项目方等,这都是因为没有事先写好合同,后续才有了源源不断的麻烦和争议。即使法院判定合同无效,依然能借助合同还原交易行为的本质,给出更公允的判决。

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承担问题

(2023)黔0103民初769号案中,原告向被告转账委托被告购买虚拟货币,法院判定该委托合同无效。案情的一大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的过错分配,而由于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这一点无从体现。鉴于原告是区块链数字经济的教育培训人员,对投资虚拟货币的风险推定为明知,被告向原告推介虚拟货币投资项目,并参与和指引原告进行操作,还做出保本承诺,因此未尽到受托人的审慎义务。法院综合考虑,认为原告的损失双方均具有程度相当的过错,应当各自承担50%的损失。

然而原被告对于这一判决均不满意。原告认为自己虽然了解区块链技术,但对加密货币完全不了解,因此自己之前的行业经验与本案其实并无关联,全部过错应由被告承担;被告则认为自己只是无偿帮忙购币,自己没有获得任何利益,该投资行为应当是原告自甘风险,所有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没有合同,双方的责任承担就处于模糊不清状态。虚拟货币交易涉及多个领域,风险和收益各异。譬如在委托投资合同关系中,委托人是否在合同中承担了资金交付、信息披露、投资风险承担、协助义务和明了监督权利;受托人是否明确勤勉尽责、风险告知、财产独立性保障等义务,这些都会影响法官的判断,呈现出不同的过错分配结果。在签订合同时,各方需根据自身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并确保合同内容明确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怎么写合同?

根据实务经验和相关案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若想有效保护权益,应至少包含以下条款

·真实身份信息:要求交易双方提供身份信息,确保合同的真实性。这能证明交易的合法性,若涉及刑事调查也有助于还原真实交易情景。

·交易条款的清晰描述:明确交易类型,如为借贷合同,那么一定要包含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方式、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还款方式最好采用可以追踪的方式(如银行转账)以便留存记录。虚拟货币交易中,因为虚拟货币不具法偿性和价值波动大的特性,我们更建议双方约定使用法定货币还款。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一旦发生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的具体责任,如支付逾期利息、追加赔偿等,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保障。

·备选方案:在履行障碍的情况下,预设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以第三方担保或分期还款等方式,降低还款风险。

曼昆律师总结

在虚拟货币交易这一高风险领域,签订书面合同是降低风险、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步骤。尽管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日益严格,但通过明确交易条款、责任划分和身份信息,合同不仅在民事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也能在刑事调查中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保护。

面对虚拟货币交易的不确定性,务必谨慎行事,切不可认为,合同无效就没有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