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讯早上好:国务院官网转发文章表示区块链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国内银行纷纷试水区块链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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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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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讯财经

行情速览:

比特币(BTC)跌0.06%,暂报51357.57元人民币。

以太坊(ETH)跌0.06%,暂报3302.01元人民币。

瑞波币(XRP)涨0.12%,暂报4.4747元人民币。

比特币现金(BCH)涨0.20%,暂报5613.79元人民币。

截止目前,

涨幅最大的是ADA,上涨1.97%,暂报1.6789元人民币。

跌幅最大的是EOS,下跌0.24%,暂报56.791元人民币。

行情图:


注:行情消息来源于:My Token


最火消息速览:

 

TOP1:【国务院官网转发文章称区块链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4月18日,国务院官网转发了《中国首季经济运行成绩单凸显四大特点!》一文。文章中认为,中国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并呈现出运行平稳、韧性增强、新动能壮大和吸引力日增这四大特点。此外,文中还表示,从人工智能到区块链,从物联网到共享经济,中国的新技术、新业态在不断成长,新动能、新引擎在不断壮大。

 

TOP2:【新华社:国内银行纷纷试水区块链技术】 

新华社4月18日消息,根据近日发布的国内各大银行年报,可以看出,已有多家银行尝试使用区块链技术,并将其应用于扶贫、信贷、清算、供应链金融等领域。而区块链技术之所以被多家银行青睐,原因就在于它在算法上实现了共识机制,保证了不同节点之间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信任、获取权益。

 

TOP3:【证券时报:说区块链“施压”银行业为时尚早】 

4月19日,证券时报发文《说区块链“施压”银行业为时尚早》,文中表示:“以区块链技术在银行跨境交易上的应用为例,它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个窗口期,但对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益提升和实际收益的作用,可能是一把‘双刃剑’。所以,现在谈论区块链‘施压’银行业,我们认为为时尚早。”

 

TOP4:【调查显示6成韩国虚拟货币投资者赚到了钱】 

腾讯科技今日(4月19日)消息,最新调查显示,十分之六的韩国投资者从虚拟货币投资中赚到了钱。其中,约58.6%的人实现了盈利,34.2%的人出现亏损。据悉,投资虚拟货币的最大的群体是50多岁的大叔大妈,他们的平均投资额为933万韩元,是20多岁年轻投资者的4.5倍。

 

TOP5:【中国与新加坡合作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中新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

新华社4月18日消息,中国和新加坡合作打造的中新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于18日正式上线,该平台将采用区块链技术,推动项目招商、跨境投融资、企业国际贸易等商业合作,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服务。据悉,中新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由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的大数据企业——重庆誉存科技公司与新加坡DC Frontiers公司联合打造。

 

TOP6:【经济日报:区块链想要真正释放潜力 还需翻过“几座山”】 

经济日报4月18日发文《区块链,能推开信任的大门吗?》。文中称:区块链因为其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账本”等特点,而被称为“史上”最安全的数据管理方式,且自去年以来,就备受资本青睐。但尽管如此,区块链想要真正释放发展潜力,还需要跨越规模化交易背景下可靠与安全、隐私保护及降低成本等底层技术上的“门槛”。

 

TOP7:【五粮液集团董事长李曙光:五粮液将引进区块链技术】

每日经济网4月18日消息,昨天上午,成都召开了“一带一路”与改革开放新格局论坛。五粮液集团董事长李曙光在论坛上表示:五粮液将大胆引进科技、移动互联网驱动的新零售战略、工业物联网、区块链驱动的供应链技术等,驱动传统企业实现更大更强更快发展。

 

TOP8:【币看董事长刘洋:不看好纯区块链技术 必须要谈到它的金融属性】

证券时报网4月18日消息,币看董事长刘洋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我不看好纯区块链技术,认为纯区块链技术是没有价值的,我们谈区块链必然会谈到它的金融属性,如果避而不谈金融属性,那就是一个程序员会用一种新的编程方式而已,起不到任何的改变。

 

TOP9:【新华网分析:区块链如何带来个人数据保护“革命”】

新华社4月18日晚发表了一篇名为《区块链如何带来个人数据保护“革命”》的文章。文中表示:“大数据时代,个人的数据被认为是黄金般珍贵,个人数据泄漏令人担忧。但绝大部分人不可能因为害怕数据被收集而切断与互联网的联系,而现阶段有责任保管个人信息的企业、学校、酒店、社交网站等往往担责不力。”专家们认为,区块链技术有望能解决这个难题。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令个人数据掌控权从互联网公司转移到用户自己手中,使人人掌控自己的个人数据成为可能。

 

TOP10:【澳门金融管理局:虚拟货币不属法定货币】 

4月18日,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虚拟货币不属法定货币 金管局提醒居民防欺诈》公告,公告中称:就近日传媒报道有公司在澳门进行虚拟货币认购活动,澳门金融管理局提醒本澳居民,虚拟货币属“虚拟商品”,不属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要注意提防欺诈或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金管局重申,任何机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透过任何方式提供受监管的金融服务,如货币兑换,跨境资金转移或提供金融交易平台等,将违反“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金管局已正式向所有银行及支付机构提出要求,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提供任何与虚拟货币有关,包括以虚拟商品用作交易货币的金融服务。此外,金管局早前曾多次呼吁市民必须小心,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