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专访: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进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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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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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经     作者:张威


—摘 要—

金融创新动力充沛、百花齐放,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鱼目混珠的“伪创新”。柔性监管已成为中国监管创新的理念基础,既要加强审慎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又要增强监管包容性,释放金融创新发展动能。

金融科技发展日深,对监管创新的需求也越高。在经历了前期的观察与摸索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在金融科技监管方面加大了创新的力度。

2019年8月,央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意在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着力打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此同时,人民银行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组织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引导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赋能金融提质增效。

同年12月,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首先在北京启动试点,并于今年扩大至上海、重庆+成都、深圳+广州、河北雄安新区、杭州、苏州等地区。

今年5月中旬,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再次提出,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系统内外部力量深入开展金融科技研究,加强研究成果与监管、应用、标准等工作的衔接,为金融科技监管提供理论基础,为政策制度出台提供科学依据,为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不断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提升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目前,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进展如何?始于北京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获得了哪些经验?作为新的试点城市,上海金融科技监管工作又有哪些构想?

《财经》记者独家专访了三位金融科技监管创新的践行者: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金鹏辉,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特此在本期金融科技特刊一一呈现,以飨读者。


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

李伟:包容审慎监管,创新去伪存真

《财经》:2019年,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您认为在规划引领之下,商业银行应如何推动自身数字化转型?

李伟:数字化转型有助于带动金融服务架构优化升级,助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延伸与拓展,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对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普惠金融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明确了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是发挥数据要素的倍增作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金融机构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从产品设计到精准营销,从流程优化到风险防控,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源于数据、依靠数据。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对资本、技术、人才、知识等其他要素的效率倍增作用,全面推动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数据化,积极做好数据治理与深度利用,深挖数据价值、释放数据潜能,实现数据在金融领域多向赋能。

二是发挥人工智能的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金融机构要借助机器学习、知识图谱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推进全流程智能改造升级,构建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的算法和模型,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不断创新智慧金融产品与服务,让金融更加智能、更有温度。

三是发挥新兴网络技术的触达作用。5G、物联网将网络延伸和扩展至任何物品,实现万物互联、物物相通;区块链能建立新型多方互信关系,推动互联网由“信息网络”向“信任网络”和“价值网络”变迁,这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高度契合。金融机构要用好这些网络技术,借助传感器、电子围栏等手段,拓展金融服务半径,提升客户触达能力,将优质可信的金融服务融入客户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推动金融服务无处不在、无微不至,助力普惠金融持续发展。

四是发挥分布式技术的支撑作用。向分布式架构转型是增强金融业市场需求快速响应能力的重要举措。金融机构要把提升业务处理能力、保障系统安全可靠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云计算、分布式数据库、边缘计算等技术优势,实现系统快速交付、动态调整、弹性部署,增强对波动大、高并发金融业务的快速响应能力,持续优化完善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财经》:当前,FSB、BIS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金融监管部门都在积极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请问我国创新监管工具在与国际接轨方面有哪些考虑?又是怎么立足我国国情既鼓励应用创新又守住安全底线的?

李伟:为应对新时代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风险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人民银行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探索打造既守住安全底线,又鼓励合理创新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

从接轨国际监管来看,我们秉持柔性监管理念,参考巴塞尔协议等框架体系,研究设计包容审慎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前提下,提供一个风险可控的真实市场,鼓励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金融产品、服务模式进行大胆创新尝试,及时发现并规避产品缺陷与风险隐患,打造出符合金融市场需求、满足监管要求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从立足我国国情来看,我国金融创新动力充沛、百花齐放,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鱼目混珠的“伪创新”。互联网金融的经验告诉我们,既不能一味鼓励创新,也不能搞“一刀切”抑制创新活力。为此,我们积极践行柔性监管理念,既加强审慎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又增强监管包容性,释放金融创新发展动能。

在守住底线方面,坚持依法合规、持牌经营原则,在传统“政府监管+机构自治”监管模式基础上,引入了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金融产品设计与监督,探索构建以人民为中心、多元共治的金融科技治理新模式。

在鼓励创新方面,积极构建风险可控、包容开放的创新环境,实现监管模式从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引导市场机构拥抱科技、拥抱监管,在真实市场中更好接受监管指导,深耕科技创新驱动金融转型升级,为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供动力源泉。

《财经》:近几年,数据资源越来越受金融机构的重视,特别是在信贷融资领域已成为重要的创新驱动力。请问您如何看待利用数据提升融资服务质量?在此过程中如何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李伟: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战略性资源,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是金融科技应用的重中之重,也是助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今年,中央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为金融业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文件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以往的信贷流程存在手续繁琐、时间长、要抵押、融资受限多等问题,这在疫情期间更难满足企业迫切的融资需求。在此背景下,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显示出重要作用,用好数据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以电力数据为例,电力是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风向标,部分金融机构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利用电力数据智能研判企业经营状况,精准识别企业融资需求,既将信贷政策落实到真正需要的困难企业,又防止投机套利带来金融风险,有效解决了金融机构“不敢贷”的问题。

为更好推动金融数据融合应用,自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与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加快推进跨行业、跨部门数据融合,引导金融业将数据规划好、治理好、保护好、应用好,为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助一臂之力。

在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转与高效利用的同时,我们坚持把数据安全作为底线、红线,多措并举推动金融机构全面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确保老百姓信息与资金安全。

一是发布监管基本规则,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传输、存储、使用、删除、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要求,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管理模式。二是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应用风险摸排,从客户端应用软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业务系统等方面,全面摸清信息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加快推动金融APP自律备案、风险监测、安全防护等工作,依托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强化金融APP质量管理,全面增强金融APP风险防护水平。

《财经》:智能算法在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智能算法金融应用也面临全新的风险与挑战。您认为智能算法管理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李伟:近年来,金融与科技融合迈入智能化阶段,全流程智能金融模式正在形成。在此过程中,智能算法在金融领域应用逐步从外围向核心渗透。智能算法输入输出间存在复杂非线性变换和大量神经元连接,中间分析决策过程不可见,实质上形成了“黑箱”,导致算法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如何引导智能算法在金融领域规范应用成为全球性难题。

我认为,至少应从安全性、可解释性、精准性和性能等方面做好智能算法的综合评估与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保障算法的安全可靠。安全性是衡量智能算法抗攻击能力、鲁棒性、稳定性等的综合评价指标,是决定算法是否可用的基础和底线。金融机构应从算法抗攻击能力、隐私保护、可追溯性等方面,全方位提升人工智能算法安全保障能力,为算法注入“安全基因”,确保安全与算法设计同步推进。

二是提升算法的可解释性。可解释性是评价智能算法内在逻辑、决策过程、预期目标是否明确与合理的主要指标,是判断算法是否适用的重要依据,为算法的规范监管、选型应用、内控管理提供参考。金融机构应将提升算法可解释性融入建模准备、建模过程、模型应用等各个阶段,保障样本分布合理、特征选择典型、逻辑设计严谨。

三是增强算法的性能。精准性、响应时间、吞吐量等是评价算法应用效果及预期目标的主要因素,金融机构应合理控制算法训练时长,提升算法的TPS(每秒交易笔数)、QPS(每秒查询笔数)、FRR(错误拒绝率)等,切实保障人工智能算法满足金融应用需求。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霍学文:创新监管试点项目,侧重六新主线

《财经》:2019年底,人民银行支持在北京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请问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霍学文:2019年12月,人民银行在北京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着力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继2020年3月16日首批6个项目正式测试并向用户提供服务后,6月2日第二批11个项目向社会公示。

北京试点坚持创新引领、包容审慎、惠民利企的总基调,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既体现了科技创新驱动下首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最新成果,也彰显了北京努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的砥砺奋进,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北京示范”。

《财经》:北京试点坚持哪些原则,可否具体介绍一下?

霍学文:当前,我国正处于金融改革推进期、风险攻坚收官期、监管科技起步期,创新监管工具有待深入探索,标准规则体系需要建立完善,安全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北京试点坚持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需要和实体经济发展这一根本宗旨,在设计机理和实施路径上,充分吸收借鉴国际监管沙箱经验,秉持中国特色,坚守首都定位,发挥北京优势,着力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新路径。

北京试点始终坚持“六性”原则。

一是坚持引领性,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场景应用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坚持创新性,最大程度激发科技成果在金融业务场景深度应用的活力和创造力。

三是坚持协同性,构建“1个组织框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条基本原则(机构准入原则、应用准入原则)、3个支撑手段(智力支撑、平台支撑、科技支撑)、4项工作机制(监管协调机制、风险处置机制、纠纷调处机制、试点退出机制)”的北京方案和共建共治工作体系,坚持规则、方法、标准、流程等的统一规范。

四是坚持包容性,划定刚性底线、设置柔性边界,建立试错容错机制,给真正有价值的创新预留充分空间,防范可能的金融风险。

五是坚持审慎性,逐步拓展试点的内涵和外延,探索建立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六是坚持自律性,加强机构自治、信息公开、产品公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财经》:北京试点在呵护创新方面,有怎样的考量?在具体项目的选择上,会侧重哪些方向?

霍学文:北京试点着重突出“六新”主线:一是激发新动能,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金融业转型升级持续赋能,如工农中建等国有银行的申报项目,均体现了加快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最新成果。

二是探索新途径,利用金融科技引导推动资源向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配置,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如中国银行等打造集成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一体化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实现银行资金科学精准配置。

三是把握新机遇,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金融服务非接触化、线上化、智能化步伐,以“智能云小店服务”等为代表的一批项目致力于打造数字化“一站式”金融服务模式,能够快速捕捉数字经济时代市场需求变化,助力小额消费金融精准匹配。

四是打造新利器,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如移动金融云签盾等项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密码学等建立风控模型,搭建风险智能感知平台,为金融服务智能化奠定安全基础。

五是塑造新服务,运用金融科技缩小数字鸿沟,实现对普惠场景的滴灌式精准扶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如体现北京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最新成果的eKYC项目,基于可信区块链打造“金融码”企业电子身份证,实现企业申请信贷信息的自动填报和多维度验证,减少填报数据项80%、节约审核时间40%,成为“小切口、大创新”的典型应用。

六是引领新趋势,北京试点中,一批最新技术成果叠加呈现,一批应用场景集中展示,一批金融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发挥,技术、场景、产业、金融生态相互融合促进,体现了金融科技迈向智能化、高水平发展的最新趋势。

《财经》:通过北京试点,希望在金融的哪些领域取得提升效果?

霍学文:北京试点已经呈现“六能”成果。

一是金融科技应用能力显著提升,金融创新活力不断激发,安全、可控、先进、高效的金融科技应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金融服务小微、民营、科创等实体经济水平取得新的突破。

三是金融风控能力不断提高,金融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四是金融监管能力持续加强,探索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迈出新步伐,金融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五是金融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巩固,金融科技标准体系日益健全,消费者金融素养日益提升,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六是金融科技生态能力快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市场主体孕育壮大,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对金融科技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开放、合作、共享、共赢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形成。

下一步,北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指导下,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叠加优势,深入推进金融科技“八一工程”,不断巩固先行先试成果,持续塑造新平台、丰富新元素、拓展新领域,系统打造国际一流金融科技创新生态,久久为功推动金融科技行稳致远。


金鹏辉:五年造就金融科技中心

《财经》:今年以来,上海市加快推进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请问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规划与目标是什么?

金鹏辉:近年来,全球金融科技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易纲行长在2019年及2020年陆家嘴论坛上指出,未来全球金融业增长点和竞争力将主要体现在金融科技,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离不开金融科技的支撑,上海应以金融科技中心等“五个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19年初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要求,加强金融科技的研究和应用。上海市认真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今年初专门印发了《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力争用五年时间,把上海打造成为金融科技的技术研发高地、创新应用高地、产业集聚高地、人才汇集高地、标准形成高地和监管创新试验区,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总行的指导下,积极配合上海市政府推动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生态圈、深化金融科技成果应用、加大新兴技术研发、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加强长三角金融科技合作共享、提升金融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效能、加强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八个方面提出了40条支持措施。

同时,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双轮驱动”,一方面专门成立金融科技工作小组,加强对金融科技前沿理论和应用的研究。另一方面以扎实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两项试点”为契机,会同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创新主体,积极探索金融科技在金融行业的应用和金融科技监管创新。

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在总行的领导下,会同市相关部门、市场主体,聚焦金融科技理论研究、技术应用、业态发展、风险管理等,不断打造金融科技领域的“上海标准”,更好彰显全球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的“上海力量”,通过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科技中心,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实现弯道超车。

《财经》:上海计划如何发挥自身优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

金鹏辉: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科技中心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完备金融要素体系和雄厚科研创新基础的支撑。近年来,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排名进入前五并稳步上升。上海具有完备的金融机构、市场体系优势,能够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丰富的应用场景。

同时,上海还拥有众多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以及张江等高新技术园区,众多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陆续在上海设立金融科技公司,使得上海具备将最新科技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金融科技应用的能力。

今年5月,上海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后,相关主体参与热情非常高,在很短时间内就收集到了32个申报项目,经过多轮筛选,首批公示了8个项目,这些项目质量都很好,综合运用了多种前沿技术,体现了上海市场主体强烈的创新意愿和雄厚的技术实力。此外,上海还有全国唯一的金融法院,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也设在上海,可以为金融科技规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认为可从以下方面更好地发挥上海的比较优势:

一是发挥好试点优势,以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常态化开展为抓手,为上海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提供安全便捷的测试环境,甄选培育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性广、示范性好的项目,推动形成一批技术和业务创新的“上海标准”。

二是发挥好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优势,以金融科技赋能金融改革创新,同时以金融科技提升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发挥好上海金融体系完备和科创板优势,为优质的金融科技企业创造良好融资环境。

四是发挥好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优势,更好整合长三角三省一市优势金融科技资源,依托G60科创走廊等深化金融科技产业集聚,打造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圈,加快推动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