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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链得得 作者:OK情报局
我们都知道区块链的2.0是以太坊,相比于比特币,以太坊增加的功能就是智能合约。
时间回到2014年,19岁的加拿大籍天才少年 Vitalik Buterin(币圈人称:V神)受比特币启发后提出以太坊概念,并通过ICO众筹得以发展。次年6月,第一款以太坊发布,取名:Frontier。自此,一场基于以太坊的智能合约革命席卷而来。
一、什么是智能合约
目前,区块链领域的智能合约主要是基于以太坊实现的。所谓智能合约,如果去掉智能两个字,和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合约别无二致。
之所以称之为智能,是因为合约的条款写成代码的形式,存放到不可篡改的区块链上,一旦触发了合约的某个条款,代码就会自动执行合约,由于代码在执行中不会受任何人的影响,有效避免由人来执行时造成的作弊行为。
简单地说,智能合约就是传统合约的区块链化的升级版。它是运行在区块链数据库上的代码程序,当满足其代码中写入的条件时,程序自动执行。智能合约一旦编写好就不可更改,可以被用户充分信赖。
举个栗子:
甲乙两家公司签订合同,甲违约导致乙损失惨重,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乙不得不向法院起诉,费尽周折胜诉后,还得要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等等,整个过程繁琐复杂。有没有方法可以在源头解决?
智能合约闪亮登场,把甲乙签订的合同写入区块链的代码中,一旦甲出现违约情况,那么智能合约代码会自动执行事前的约定,将违约金转入乙的账户中。当然如果是放在区块链上,那么资金就应该是数字代币。
不管甲公司怎么耍赖,一旦有违背约定,智能合约的代码都会自动执行,这样乙公司就不用担心无处追踪损失。
像上面这种违约案例,当今社会经常会出现,根据目前的法律程序,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去保证合约的有效执行。
二、智能合约的特点
我们目前谈及的智能合约是部署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除此之外,智能合约还可以部署在中心化的传统互联网上。相比于传统互联网,部署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拥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安全性高等优势。
两者最直接显著的区别是:
1、在传统互联网上,智能合约只需要部署在服务器上;而在区块链上,智能合约需要部署在所有的节点上。
2、在传统互联网上,智能合约可以非常随意的创建、执行、升级或终止;而在区块链上,智能合约的创建、执行、升级、终止也会复杂得多,必须符合区块链本身的技术要求和条件。
这也决定了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有如下的特点:
1、代码即法律:不同于传统的中心化服务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一经部署便会复制到系统所有节点,一旦触发自动执行,安全透明,无法篡改。违约者必受惩罚。
2、机器信任:相对于传统的中心信任(比如:人民币信任来自政府;淘宝信任来自支付宝),智能合约的信任完全来自于不可篡改的代码,不依赖于任何权威机构和第三方。
3、决策靠共识:互联网的中心化服务器的决策可以由权威直接负责,而区块链没有权威中心,决策依靠的是全网共识达成,这一过程是开发者、矿工、社区、交易所等多方博弈的过程。
4、功能相对弱:中心化服务器的软件功能很强大(双十一淘宝服务器的处理量是极其可怕的),但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受限于区块大小、出块速度和区块链本身的网络带宽等多种因素,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其功能上远没有中心化服务器的那么强大。
5、外部数据交互难度大:把智能合约部署到区块链上,是为了合约的不可篡改、自动执行;但部署的前提是合约数据真实可靠,如果源数据不准确,那上链就没有意义。另外,数据上链需要解决时间、储存等技术的问题。
三、智能合约的应用
大家有没有思考过一个问题: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区块链项目,都是用以太坊来ICO呢?
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项目方在以太坊网络上,可以通过它提供的智能合约开发平台来设置一个简单的自动筹资程序——设置好兑换比例、筹资硬顶等条件。
从目前的时间点看,智能合约首先的应用是创造代币,也就是ICO。ICO创造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它将共识的力量发挥到极致。通过ICO,项目的启动突破了传统募资方式限制,让拥有共识的成员获得项目发展红利。
可以不夸张地说,从长远来看,智能合约会颠覆现有的合同立法和实践区块链的应用。
未来,智能合约的应用场景将非常广泛,如房租租赁、博彩发行、金融借贷、作物保险、设立遗嘱、证劵登记清算等。
四、智能合约的短板
2017年6月17日,区块链领域发生一场大地震, 以太坊上一个著名的项目The DAO由于其自身漏洞,导致黑客窃取了3600万个以太币,当时价值约6000万美元,使以太坊币价大跌,一举从145元人民币跌落至68元人民币。
此事也导致了以太坊硬分叉,形成两条链,一条为以太坊(ETH),一条为以太坊经典(ETC),同时,智能合约的安全性受到大众质疑。就目前来看,智能合约还有很多短板。
1、智能合约不智能
使用“智能”一词意味着这些合约像人一样,具有某种天生的智慧,然而事情并非如此。 智能合约的”智能“在于合约的执行不受限于任何事物。 比如:小刘因为失业,没有及时交付房租,智能合约服务器将不会把Key发送给小刘;,小刘也无法进入房屋,流落街头……
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合约应当考虑到具体情况,即着眼于契约精神,也会在情况非常不明朗的条件下试图做出公平的裁决。 换句话说:一个真正的智能合约就如同一个好法官。但现实中的智能合约并非如此,它事实上只是基于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行事,不能将任何因素或法治精神考虑在内。
2、智能合约并非真正的合约(至少在以太坊上面)
智能合约理论上将确保合约可靠性的责任交给起草者,但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些严重的集权后果。
以太坊是以“代码即法律”的观点出发,也就是说,以太坊合约是最终的权威,没有人可以否决合约。 这个观点要求智能合约开发者所开发的代码没有漏洞。 如果出现漏洞,属于需要自己负责。但当DAO事件发生时,这一观点改变了。以太坊将存入DAO的所有资金归还。换句话说,智能合约的起草者做一件错事,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以太坊的开发者为此修改了法律。
3、智能合约无法和现实世界接轨
智能合约虽然不需要信任,但智能合约的执行,依然需要依赖中心化的第三方。但无需信任是去中心化的,中心化的执行机构会不会能否做到真正的公正?那么,我们要保证智能合约真的“无需信任”,就必须保证智能合约的执行也是“去中心化”的。
这会导致了另一个问题: 在去中心化的环境里,智能合约要运行起来,需要数字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有对应的强关系。比如:我们在智能合约里用一个token代表一座房子的。如果这个token被人偷走或者token丢失,这是不是也意味着现实世界中房子的所有权也跟着转移给小偷?
4、智能合约存在法律问题
智能合约全部由代码组成,而典型的合同则是一份有着法律意义的文本,这两者之间存在到底能否对应以及如何对应的问题。
智能合约的性质是合同,表达的是一种债权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债权关系得以成立的基础,是物权关系的存在。如何使得更多资源上链,也就是建立基于区块链的物权体系,恐怕是决定智能合约应用范围的基本前提。
智能合约的最大特点就是无法更改和自动执行,这构成了智能合约实现“匿名信用”的基础。但合约无法更改显然具有另外一方面的安全隐患,在传统合同中,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可解除的情形。然而在智能合约中,这些机制还能适用吗?
来源:链得得
发布人:千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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