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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言之
来源 | WhatTheFintech
在芝麻信用直言“两到三年内不谈盈利”、金融科技行业受困于盈利瓶颈的背景下,一家从互联网征信转向金融科技的企业却在短短5年内,迅速蹿升为用户超1.6亿人、每月利润破亿元的独角兽。与其盈利能力一同蹿升的还有投诉排名——根据21CN聚投诉平台排行榜,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闪银”)已连续两年投诉量位列前十,与一众网贷平台、消费金融公司比肩。
近日就有大量用户投诉闪银强制消费,变相收取砍头息。财经网发现,闪银旗下经营着一家不对外公开的线上商城,以”监控借款流向“为名,强制借款人在该商城中进行消费,如果算上这笔消费金额,闪银的借款利率将远超法定的36%。
变种砍头息:强制性消费
“在闪银上申请1500元的借款,就要被迫购买304元的商品。”闪银APP用户贾先生向财经网表示,他通过闪银APP申请一笔借款后,即被要求在闪银旗下运营的线上商城“闪花花”购物。
根据贾先生为财经网演示的借款操作,当用户向闪银提交一笔借款申请后,界面即跳转至“借款用途”。在该界面中,闪银指出借款人可点选不低于“建议购物金额”的商品进行购买,如果购物金额低于推荐消费金额,就无法进行下一步借款操作。
天眼查数据显示,闪花花商城由宁波闪花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为闪银100%控股的子公司,旗下有子公司宁波嘿豆超市有限公司。财经网发现,闪花花商城仅对借款人开放,且仅在借款人提交申请借款后,才会跳转至该商城的购物页面,其官网显示“系统升级维护中”,也无法从应用商城查询到相关APP。
闪银为借款人推荐的商品多为日常消费品、零食等,商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闪银指出,该购物行为是为了让借款人证明借款用途,但通过此方法,除建议购物金额以外的借款流向依然不明。
同时,借款人从商城购买商品的付款期限多为7天左右,这意味着多数借款人通过闪银向第三方贷款机构借款后,在该强制消费措施下有部分借款金额将在7天内流回闪银。
“用户本来根本不需要买这些东西。”贾先生质疑,这种强制性消费打着“增信”的旗号,实则增加了不必要的借款成本,是在变相收取砍头息。
2018年5月30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指出“贷款过程中搭售商品,变相抬高利率”为变相现金贷业务的套路之一。2019年9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明确借款成本的计算应包括消费者在归还本金之外支付的所有息费。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将贷款业务年利率的法律上限划定为36%,超过部分的利息应约定无效。而贾先生提供的借款页面截图显示,闪银方面明示的综合年化借款成本已经逼近红线达35.88%,若将强制消费金额并入借款成本,其综合年化成本将高达279.08%。
此外,公众号镭射财经援引知情人士消息表示,目前为闪银提供资金的机构包括长银58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云南信托、京东数科等,而这些持牌金融机构明示的年化利率多在24%左右。据华夏时报报道,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已有部分地方监管机构将窗口指导利率定为24%,许多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也将贷款年利率上限下调至24%。
由此可见,闪银虽然对外定位为“基于B2B2C模式的新型科技平台”,但其实际的业务模式与现金贷平台相同,即把客户留在平台,从金融机构取得资金,自己赚取息差,并与支付机构、催收公司合作,自己掌控现金流向。
踩着红线的“发迹史”
公开资料显示,闪银旗下经营着哼哼、百万钱包、糯米贷、闪贷等多种贷款产品,而这些产品都以不同名目向借款人变相收取砍头息。
据一位闪银用户介绍,闪银曾通过“担保凭证”收取砍头息,即要求用户必须购买担保凭证才能借到款项。如果用户不想购买担保凭证,必须提供借款人名下市值50万元以上的房产证,或者提供存款银行5万元以上的资金证明。而具备这些资质的借款人通常可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资金成本更低的贷款,不需要从闪银贷款。因此,绝大多数闪银用户只能花费借得款项中约10%的金额购买“担保凭证”。
闪银指出,“担保凭证”的作用是为用户借款提供增信担保,但在用户还完贷款后,该笔担保费用并不会退还。
财经网了解到,闪银还设置了会员卡、至尊礼品盒子等名目来收取砍头息,即客户想借取一两千元现金借款,需要在借款发放后的3天内购买四五百元不等的虚拟产品。
事实上,闪银的崛起之路步步都踩在“法律红线”的边缘。2019年8月,新华社就曾报道,闪银不仅“发明”了变种砍头息,还经营着早已被明令禁止的“校园贷”。
2014年5月,闪银APP正式上线,为用户提供免费的征信评估和贷款撮合服务。彼时正逢校园贷红利期,闪银开始不再做纯粹的助贷,而是杀入现金贷市场分一杯羹。有媒体报道,闪银进入校园市场时,曾在350所高校进行宣传。
随着现金贷业务的高歌猛进,闪银在2017年8月就实现了月利润破1亿元的目标,资本的橄榄枝也随之而来。目前,闪银已完成四轮融资,融资总额约3亿美元,投资方包括玖富时代、IDG资本、海纳亚洲、领沨资本、光远创投、弘道资本、SEAGroup等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闪银的天使投资人,也是闪银创始人支正春的老东家玖富时代于2019年5月选择了退出。天眼查数据显示,玖富已从闪银股东名单中移除,同时玖富多位高管也不再在闪银任职。
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报道称,“玖富和闪银‘分手’,虽然是闪银主动,但玖富也并非毫不情愿,或者说也正有此意“,其背后的原因正在于闪银的业务存在众多隐患,玖富也希望与其作出一定的风险切割。
针对上述内容,财经网向闪银求证,但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根据21CN聚投诉平台排行榜统计,2019年,闪银以10763的投诉量位列第九,与掌众金服、你我贷、拍拍贷等网贷平台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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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火讯用户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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