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27日,星期三 07:54
火讯财经讯,针对香港部分银行开立投资账户需签署声明一事,香港金管局回应称相关监管要求于5月22日向所有认可机构发出。要求注册机构为内地投资者开设及管理投资账户时采取三项额外措施:关闭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关闭截至2026年5月22日零结余且前12个月无客户活动的内地投资者投资账户;新开账户需取得投资者书面声明确认投资及结算资金均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上述措施仅适用于个人客户的投资账户,普通储蓄、存款、支付等非投资功能及公司、机构客户不在适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