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19日,星期天 09:02
火讯财经讯,为期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于4月19日结束,这是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首部以金融为名的统领性法律。草案中金融监管部门获得“准司法权力”的扩张方向是市场高度关注的议题。根据第五十五条及相关条文设计,金融管理部门在调查金融违法行为时,有权查阅、复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权信息、通讯记录、交易记录;若有证据证明涉嫌转移、隐匿违法资金与证券,可直接予以冻结或查封;甚至可决定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在调查期间不得离境。此外,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认为,该金融法还应加强对新兴金融业态的关注与覆盖。人工智能驱动的金融决策、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加密资产的监管边界等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争议的议题,草案涉及甚少,如何在依法监管与包容创新之间保持动态平衡,是立法留下的一道待解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