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0日,星期四 04:40
1月10日消息,据法制网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东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互联网+”的影响下,为了适应证据立法的需要,在民事诉讼证据种类中添加了互联网元素。比如,在最新的民事诉讼法中新增“电子证据”,但互联网上“电子证据”的可采性及其认定仍然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之一。互联网上的数据、信息量大,经过一定技术处理的电子数据可能会出现失真的现象,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可以缓解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所面临的这一困境。另外,目前在民事诉讼领域出现的一些举证定责难的情况,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记录下每个步骤,帮助司法机关认定具体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