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圈看好的“区块链+版权”,为何成了版权方眼中的鸡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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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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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分享的泛滥下,不断刺激传统版权保护的痛点,寄予厚望的区块链+版权由于有类似功能数据库被律师团队利用而处在尴尬的困境,至于区块链+版权后续发展如何还需要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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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分享社会和山寨潮中,原创作者艰难求生。由此也引发了众多区块链人的想象,如果用区块链可定权、可追溯、不可篡改、分布式加密存储等特点来维护上链作品的版权,一方面区块链有了落地应用,另一方面版权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岂不美哉?

近年来,网络平台成为了创作者发布作品的空间,随之而来的是各类抄袭、融梗、洗稿等花式侵权行为的曝光。

然而曝光得多,热闹多,不了了之的也不少。众多抄涉嫌抄袭的大IP甚至还衍生出影视版本,让作者盆满钵满,在不劳而获或者少劳多得的利益面前,被骂两句又如何?在互联网分享社会和山寨潮中,原创作者艰难求生。

由此也引发了众多区块链人的想象,如果用区块链可定权、可追溯、不可篡改、分布式加密存储等特点来维护上链作品的版权,一方面区块链有了落地应用,另一方面版权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岂不美哉?

但理想和现实似乎总是有着无法填补的距离。毕竟区块链还有不短的路要走,但相关行业并不会停下来等它。

现实情况又是怎样的呢?Bianews分别对区块链版权项目公司负责人和漫画、影视等产业的业内人士进行了咨询,试图一窥内机。

传统版权保护的痛点现在还痛吗?

谈及区块链版权项目,往往就要说到传统版权保护的几大痛点。

首先,版权登记成本较高。传统版权登记方式周期长,成本高,成为一部分原创作者选择不进行版权登记的原因。

其次,一旦出现了版权纠纷问题,维权成本高,程序复杂,审理周期长,许多作者权衡利弊,最终又选择了放弃维权。

而一旦下定决心维权,又将迎来第三个难题,那就是取证和所收集证据的效力问题。

2006年5月22日,经典的庄羽告郭敬明抄袭案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被判停止出版、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

这一个案子,庄羽前后打了三年,找了三个律师,第一个律师甚至劝她放弃,因为“太多人陷到这种事里把写作都荒废了,你还这么年轻前途无量,没必要为这种事耗费太多精力”。

十二年前的庄羽是通过什么方式提交的证据呢?她的热心读者以列表对比的形式,帮助她整理了长达几百页的抄袭对比。

人工举证成本不可计量,她决定耗下去,更多人耗不起。

而且,即便在完成取证工作的情况下,所取证据也不一定会被法院判决认可。

发掘郭敬明的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在几年前接受《Vista看天下》采访时直说郭敬明当时请错了律师。他说,我在华艺到现在打过5次著作权的案子,没有一次败的,我明明知道是剽窃的都打胜了。知识产权的案子特别是侵权的,很难打赢,你告剽窃,除非他直接抄你的,你根本就没有办法。

这话也被很多人调侃,可惜郭敬明没早点遇上黎波,不然抄袭算什么?

这样一看,版权的世界简直是充满了黑暗,法律也无法成为维权的武器,是不是只能靠区块链来拯救了?

然而,现在已经是2018年了。

庄羽诉郭敬明案过去了12年。如果庄羽案现在打起来,会是什么样子呢?

Bianews咨询了一位动画制片人,得知目前的行业版权保护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首先,现在人们的版权意识已经很高了,大部分职业原创作者在创作完成后就会进行版权登记,甚至在剧本完成后就去版权登记注册。

而关于版权纠纷的维权途径,目前市面上有专业法律团队在接受相关委托,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版权纠纷维权流程。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首先要评估是否造成侵权。此后律师会提起诉讼,侵权方收到法院通知,不想打官司的会私下调节。如果起诉成功,那么赔偿费很高,最后往往会跟律师团队55分,或者64分。

当然,侵权行为中并非直接抄袭内容,而是化用人物设定、故事结构、叙事手法等“梗”的“融梗”行为还是较难判定的,需要到公证中心去公证证据和版权的关系,然后委托给法律机构。

然而,这种侵权方式本身就是难以用技术来判定的,以目前的区块链技术水平来看,用区块链或许也一样难以判断。

版权保护真正的难点在哪里?

那么,在既有版权意识,又有维权途径的当下,为什么还会有侵权作品和盗版网站大肆横行的现象?版权保护真正的难点又在哪里呢?

受访动画制片人对Bianews表示,目前版权保护的难点并不单纯是打击侵权作品,其实部分版权方还会与盗版网站有一些业务交流。

他谈到,现在版权方打击盗版,很多时候一是因为竞品,一是为了钱,因为一旦判决侵权则赔偿数目不菲,譬如某公司打击盗版获赔几百万,此类现象不在少数。

某影视制片人也向Bianews透露,影视行业的版权分为很多部分,且常常情况复杂,维权难度比较大,但随着这些年大家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付诸法律的也越来越多。要行动起来或通过维权造成的舆论压力来解决问题。

“一些刚入行的年轻人被侵权,为了长远发展大部分都忍气吞声避免得罪前辈,我们看得到的其实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他说。

所以,许多原创作者版权得不到保护,微博上众多抄袭事件不了了之,涉嫌抄袭甚至已经被扒烂的大IP甚至还衍生出影视版本,侵权方盆满钵满,真的是存证和取证的技术问题吗?并不见得。

这或许也是受访动画制片人谈到区块链版权时说有点鸡肋的原因,事在人为,人为因素过多的地方,可能注定不适合冰冷坚固容不得一粒沙子的东西。

那么跟现有的“律所维权”模式相比,区块链版权保护就一点优势也没有吗?

区块链+版权毫无用武之地?

首先,在确权方面,区块链版权登记上链操作简单,只需完成上传文件、确定作者、填写相关登记信息等简单操作即可,确权的确更加快捷。

据纸贵科技CEO唐凌介绍,链上生成的版权登记证书拥有唯一且可追溯的定权哈希和符合《电子签名法》的时间戳,一旦完成存证即可联网查询版权登记信息,永久有效,无法篡改。整个存证过程最快可以在15分钟之内完成,且无费用成本,完全适用于互联网场景下的版权保护。

然而这仅仅是在链上确权。

唐凌同时也谈到,区块链版权存证作为用新技术实现存证的新事物,目前在司法认证和法律认可上还有探讨空间,未来区块链版权存证为了在其证明效力上得到进一步认可,是一定要和版权局合作打通数据库的。

这就又出现了窘境。最近在北京与杭州的互联网法院审理中,都有案件认可了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但区块链存证和版权局认证终究不同,如果一方只有区块链存证确权,另一方具有国家版权局登记证书,那显然还是后者更具效力。

而如果像现在的区块链版权行业这样,区块链存证+版权局登记,又未免显得前者多此一举。

若未来与版权局打通数据库,那么,区块链就成了一个接通版权局的数据库。

据唐凌介绍,目前的区块链存证技术不仅仅支持作为版权存证平台,还可以进行版权监测追踪与侵权存证。

已登记上链的作品会生成唯一的哈希值,系统可针对重点网络进行监测,将检测到的内容与作品进行匹配,相似度达到一定的阈值可自动进行侵权取证,并将结果保存在链上,固化证据,同时还会进行持续追踪监控,确保侵权方采取相应处理。

可见这个数据库还是很智能的,不过,在被问到是否对区块链存证的这些功能感兴趣时,受访的动画制片人告诉Bianews,具有类似功能数据库已经存在了,并且已经为律师团队所用。

据其向Bianews私下提供的律所文件显示,当前,接受知识产权委托的律师团队拥有着完备的数据库,能够迅速锁定排查具有侵权行为的作品和平台,并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整理提供给委托方。

从取证到打官司,交给律师就好了,这也符合大多数版权方的期待。

这就回归到了一个广泛存在的区块链尴尬困境,区块链的存储功能很大程度上可以被数据库代替,或者说,想要取代现有的数据库很难。

区块链的优势在于可追溯不可篡改,但当前社会终究还是靠信任建立起来的,这一点并未改变。

你有可能遇到不靠谱的律师团队,即便如此,人们还是在尚在发展中的区块链和业内有口皆碑的靠谱团队之间做出了略显残酷的选择。

“区块链+版权”路在何方?

尽管“略显鸡肋”,但谈到区块链+版权是否有前景,受访动画制片人却没有完全予以否定。

“感觉有点多此一举,但是也可以。上链的作品非常多才有意义、有前景。”

对他来说,区块链是一个选项,不是非你不可,但当其涵盖的作品范围具备一定规模时,自然优先级会提高。

Bianews继续询问,想知道从版权方的角度来看,区块链有什么能做得比其他选项好的地方,未来可以往解决什么问题的方向发展。

他表示:“区块链技术是基于维护权益方的权益,我是基于买方的考虑。我需要公版版权。我更需要一个版权库+价格库,另一种形式的淘宝。目前大家都有版权意识,但是不会去做。”

而区块链版权保护项目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是否能够满足呢?

纸贵科技唐凌向我们介绍,就行业而言,当前的区块链版权保护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但在市场应用方面仍然处于早期阶段,其中B端市场的发展要快于C端市场。

区块链版权应用目前在B端的商业模式,包括为平台提供版权保护、侵权存证和版权交易服务等。B端用户多为原创内容平台,通过将区块链版权保护系统与平台对接,用户在发布内容的同时就可以将版权信息直接上链。

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也让版税结算和内容分发变得更加容易,通过区块链平台,作者可以对上链作品进行定价,使用者可以一键付费并转发。

如此看来,区块链当前的发展方向跟市场需求还是能够对接的。

未来或许真的会出现版权领域的“淘宝”,只是希望这一次,区块链能走在前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