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对区块链持宽容和支持的态度
——专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组长李礼辉
互联网金融正在构建全新的金融服务模式,一方面为新金融业态提供更多可能性,让技术创新和产业融合共生;另一方面对监管提出新挑战,要合理引导与风险管控并重。
2018年开年伊始,对区块链技术的关注度直线上升,特别在资本市场上涌现出各路蹭热点的讲故事高手,火爆的区块链概念股真假一时难辨。
区块链被看成是继蒸汽机、电力和互联网之后的第四次技术大革命。那么,如何理解区块链?它带来怎样的机遇和挑战?就这些问题,《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组长李礼辉。他曾担任中国银行行长,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有着长期关注。
在李礼辉看来,“区块链技术”尚在初期阶段,发展空间与潜在风险并存。未来需要正确地鼓励、规范、引导发展,并提高问题预见能力,及时进行风险管控。
央行主导部分重大研发项目
当前区块链研究工作的进展如何?
李礼辉:目前,区块链技术的研发进展大致有三个方面:
第一,在可信区块链和信任链接方面的应用,已经初步取得成果。比如腾讯的可信区块链,蚂蚁金服的信任链接等,已经出现运作效果不错的应用。
第二,在多方参与的复杂交易场景中的应用。比如在资产托管业务中,有资产委托方、资产托管方、资产管理方、审计方、投资顾问等多方参与,且每秒交易量达几百笔,现有技术已经能够满足这类交易需要,表现出独有的竞争优势。
第三,在法定数字货币、数字票据方面的应用也已取得进展。
此外,在交易比较简单的场景中,比如慈善资金、扶贫资金的追踪等,采用区块链技术也收效良好。
中国在区块链技术的研发上有三个特点:一是由中央银行主导部分重大研发。比如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数字票据的研发等。二是金融机构和科技创新企业成为研发主体。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业态,大中小型机构都有参与,也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三是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比如资本与技术融合,科研机构研发适用于金融业务的系统和平台,并提供长期维护升级工作,同时享受业务平台带来的一部分增长收益。这是很好的一种资本、技术、业务相融合的合作方式。
如何理解区块链?能给它下一个定义吗?
李礼辉:区块链是由一系列的信息区块组成的数据链,进一步说,是各参与方基于共识机制集体维护的共享账本。区块链的核心技术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共识机制技术、信息加密技术、智能合约技术。理解区块链有几个概念要点:
第一,区块链是基于时间顺序的链式数据结构,并基于共识机制进行集体维护。这可以理解为一种分布式账本或多个新技术的创新组合。简单来说,区块链在处理的过程中按时间段将一个个数据区块进行打包,可能是0.1秒、也可能是1秒形成一个区块,形成区块的时间越长,区块所含信息量越大;区块越少,处理速度越快。区块基于时间顺序构成,它是可追踪、不可篡改的。
第二,区块链是基于共识算法的实时运行系统。区块链中的多个参与方依靠共识机制进行实时运行处理,比如大家共同认可一个数学程序,就共同按照这一程序进行数据处理。
第三,区块链是基于智能合约的规则生成与执行。传统的商业合约由合作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是一种前置性合约。而区块链是一种智能合约,将多个参与方的规则共识写入程序,即多方共同制定生成的自规则,包括法律规定、商品价格、质量要求等。在交易过程中,规则自动执行,达不到规则要求的货物或资金就无法交易。
第四,区块链是基于加密算法的点对点网络。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加密认证的点对点网络,参与各方才能进行精准的点对点业务合作。
那么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技术有哪些比较优势?
李礼辉:第一,智能合约具有必须执行,不容篡改、可追踪的特性。在现实中,传统商业合约可能有不被执行或造假的情况出现。比如票据业务中,某一方可能会伪造、克隆票据,假票据仍然可能具备执行力,而另一方难以发现,交易后则出现纠纷。而在区块链交易场景中,这种票据是唯一的、可追踪的,规避了虚假交易的风险;
第二,智能合约最大的优势则是可以写入交易各方的合约要求、相关法律,所有规定都在合约中清晰表述。传统合约中的监督者不对交易全程进行实时监督,只在交易后进行必要的监督核实,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第三,智能合约可以自动执行,达不到合约要求则无法交易;
第四,智能合约可以为审计方和监管方留下独立通道来监督交易。
监管的重点是去中心化虚拟金融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该如何理解去中心化这个问题?
李礼辉:区块链的有中心化和去中心化,是争论较多的方面。整体而言,去中心化并非区块链的最本质特征。
在比特币的交易场景中,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也是分布式体系,这类系统一般被称作公有链。随着区块链的迭代演进,现在有很多新的区块链应用并非去中心化的结构。比如微众银行的联合贷款备付金管理平台、邮政储蓄银行的资产托管系统等,采用分布式的多中心系统,这类系统一般被称为联盟链或私有链。
在我看来,去中心化的结构只适用于参与方较少、规模较小、频次较低的交易场景。而在金融交易等大规模交易场景中,需要保证规模化、速度快、安全可靠,有中心的区块链技术结构更适用。在区块链的未来发展中,小规模的交易场景可能仍然会采用去中心化结构,大规模的应用则必须采取多中心的技术结构。
那又如何理解区块链的“去信任”?
李礼辉:实际上,“信任”是不可能去除的。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状态下的商业社会中,商业信用、契约精神是最重要的基石。
正确理解区块链的“去信任”含义,即为在信任非常薄弱甚至信任缺失的环境下,区块链可以通过数学程序的表达,即智能合约的构成来建立一种新的信任机制或信任平台。简言之,即使我们之间不是特别熟悉,我们仍然可以建立信任关系进行业务合作。
在我看来,区块链技术并非是“去信任”,而是“加持信任”,用技术普及信用。从这个意义上看,区块链技术有利于普惠金融的推进。
现在很多公司在开发区块链,该如何制定区块链技术的相关标准?
李礼辉:当区块链成为一种较为广泛的应用技术时,需要建立权威的标准系统,也需要专业的验证机构。当前国际国内都没有权威的第三方专业验证机构,这也是各个国家在金融创新、数字金融领域共同面对的一个短板。区块链技术标准的建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也属于制度化建设,是一种软实力的培育,需要不断提升完善。
区块链技术标准会由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关于科技金融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的建立,是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职责之一。互联网金融协会是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创新单位的沟通枢纽,由协会推进标准设立工作效率最高。
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前提,是中国的互联网经济、互联网金融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推进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的研发和应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标准化制度的研究工作。互联网金融协会专门成立了互联网金融标准研究院,集中政、产、学、研的多方力量推进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初步建立了一个互联网金融的标准体系。
例如,制定了个体网络借贷业务领域的信息披露标准,制定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信息披露标准,制定了资金存款业务的规划和技术系统的规划,也制定了个体网络借贷合同必备要素等。现在,区块链技术的标准化工作也纳入了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总体工作中。
最近一段时间,针对区块链的炒作非常火热,那么该如何对区块链技术进行监管?
李礼辉:在任何社会中,利用某种技术来发展某种业务,监管是必要环节。尤其在高风险的金融行业,涉及众多的参与者、消费者、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必须有中心,必须有政府的管控监督。保护与监督机制的缺失可能会放大技术的某些短处,出现问题。
从监管角度来看,有两个重要的出发点:一要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二要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
可以说目前推行的各类金融创新,包括区块链金融、数字金融、智慧金融、大数据金融等,只要可能会侵犯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可能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造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监管肯定是要出手管控的。
一方面,去中心化的虚拟社区金融和现实市场相连接,且涉及很多参与者的利益,这是未来必须严格管控的重点。另一方面,数字金融领域的常态化监管也是重点。在互联网金融中,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相结合,正在构建全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包括普惠金融、智慧金融、立体金融等。这种情况下,金融不再只是二维的平面设计,而是可以折叠的三维空间,一种交互式的立体结构,金融参与者之间的距离被缩短了,参与方也更多了。
当前的新金融业态具有数字化特征,应该立足于数字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制定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制度。二是制定虚拟金融的监管制度。三是加快数字金融的标准化建设。四是加强数字金融的国际监管协调,通过国际平台来共同促进标准规范的建立,对违法违规的、地下的资金进行管控,同时助力合法的、有效的、具普惠意义的金融方式健康发展。
如何看待现在市场上的区块链应用热潮?
李礼辉:在我看来,社会公众对于区块链、智能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关注和追求,代表了一种非常健康的需求进步状态,值得鼓励。
目前,有一些区块链应用的成功案例。比如微众银行建立了一个联合贷款的备付金管理平台,平台为监管者设立了独立通道,便于随时查看。联合贷款系统涉及多方参与者,交易双方可以互看信息,非相关方则无法查看。而对于监管者,信息是透明且可追踪的,监管者可以独立查看所有交易信息。
对于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跟踪和监督,现在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以区块链命名的应用,对此有待进一步深入分析的评估。
在你看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存在什么隐患?
李礼辉:在区块链技术应用中,需要关注对去中心化虚拟金融的有效监管。例如比特币之类的无国别代币,既没有国家信用支撑,也没有发行责任主体,我把这类代币定义为虚拟货币。比特币没有实体资产做支撑,价值完全在于参与者对它的认可。2017年比特币的最高上涨幅度接近20倍,炒作是因素之一。
在去中心化的公有区块链上,有两个特别的机制:全网共识的治理机制和代币发行的激励机制。代币在参与者认可的范围中,可以作为价值标记和支付工具,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与法定的流通货币进行交易,所以具有金融工具的属性。
在代币发行方面,近年有两个情况值得注意。一是发行代币融资(ICO)。2017年上半年全球发代币的融资12.66亿美元,其中,中国的ICO融资折合人民币26亿元,占全球ICO总量的31.5%。金融监管部门在检查后认为绝大多数涉嫌非法集资,并采取了管控措施。二是发行分叉币融资(IFO)。除比特币外,还有比特币钻石、比特币现金、超级比特币等新代币发行,这实际上给市场带来了新的因素。据分析,40%的比特币掌握在1000个账户手里,如此集中的状态也代表持有比特币的大户们有操作市场和价格的可能性。而大部分相信风险投资逻辑的散户追随者,看到市场热就一拥而入,这有可能出现比较大的问题。
我个人赞同中国政府在去年9月对比特币采取的监管行动。如果不叫停的话,中国可能会有更多的投资者涌入比特币等代币市场进行炒作,当泡沫破灭时,很多人会遭受重大损失。国家的监管机构对虚拟货币、虚拟金融采取措施,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规避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中国是互联网金融的全球领头羊
如何看待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创新中的风险?
李礼辉:任何技术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出现风险问题,重点在于如何观察、评估、应对。从金融角度看,区块链技术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解决可靠性、安全性等问题,保证在规模化交易场景中运用的可行性。
去年9月,我在上海参加了第三次全球区块链产业大会。以太坊的创始人Vitalik Buterin在会上提出,区块链正在进入第三阶段,其最大的特征就是规模化。区块链的规模化应用既要解决技术上的问题,也要解决制度层面的问题。
现在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全球的行业领头羊,这和中国政府对新技术的包容是分不开的,对于发展中出现的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及时做出了纠正。所以我认为,需要宽容地看待新技术的发展,同时对潜在问题具备预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尽力规避风险。当一个问题比较小,不足以影响整体的金融业态时,可以让它再做尝试。但是当某种问题可能会造成系统性风险时,就需要及时加以管控。此外,我们也需要把技术本身和出现的问题区分开,对披着新技术外衣的非法集资行为予以制止,把问题和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和更广泛的应用区分看待。
是否可以预测一下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前景?
李礼辉:区块链技术有很好的应用前景,现在也取得了一些发展,未来需要正确地鼓励、规范、引导发展,并对潜在问题加以管控。
当前,监管部门总体上持宽容和支持的态度,限制了涉嫌违规的炒作行为,在制度建设、数字票据研发方面投入了很大的力量。
在我看来,中国在区块链研发方面走得比较快,也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但离大规模应用还有一定差距。尤其在金融方面,我们需要大规模、安全性高、可靠性高的应用,区块链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外,我认为区块链技术应该和其他新技术相结合,比如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技术融合有利于发挥更好的效能和作用。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发布人: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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