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围绕元宇宙的技术应用和产业投资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微软、英伟达、脸书等国外科技企业已经开展布局元宇宙生态相关技术产品。元宇宙话题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热点、数字政务应用的最前沿。元宇宙从科幻概念成为现实应用,将形成与现实世界映射交互的虚拟世界。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会借机利用、捆绑,甚至虚构“元宇宙”概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此,需要在正确认识元宇宙发展的同时,审慎研判其带来的各类风险,提前布局治理方案。
准确认识元宇宙
元宇宙是网络空间的视听加强版,是数字化世界从二维向三维演进的升级版。在元宇宙的虚拟世界中,用户可以生产、使用、交易线下难以获得甚至没有的物品,可以享受线下难以享受或无法享受的体验,可能推动产生全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
由互联网企业运营的元宇宙,可成为脱离于真实世界传统国家的自治网络社会。相对于现有的网络,元宇宙在交互模式、内容生产、产权认定与交互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可以实现独立运行的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每个用户沉浸在元宇宙中,进行内容生产和编辑、体验工作和生活,长期下去,可能会与现实世界“脱钩”,变为一个元宇宙的“市民”。
元宇宙尚未带来完全独立的新技术,目前仍依赖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数字孪生等多种已有技术的汇聚整合。一方面,在场景应用的推动下,不同技术在组合、融合的过程中,很可能从量变到质变,推动新的技术变革。另一方面,各类技术自有风险也会随之叠加,催生新型风险。
元宇宙发展中的可能风险
元宇宙的虚拟世界既平行于现实世界运行,又为用户提供类似现实世界的孪生镜像和沉浸式体验。既会有技术融合、秩序重构的新问题,也会投射现实世界的老问题。在元宇宙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治理措施不到位可能出现下列风险:
架空主权权威、危害网络数据安全的风险。元宇宙平台规则穿过线下的物理国界线,实际影响多国的用户,可能会架空国家和政府权威。此外,在元宇宙生态里,一般网络空间里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仍可能出现。考虑到元宇宙生产生活场景更丰富,用户活动轨迹的全过程数字化,有关破坏性事件的突发性可能更强、波及面更广、危害性更大。元宇宙本身的跨国运营特性,也会带来频繁的用户数据出境安全问题。随着NFT(非同质代币)、虚拟货币等新型数字财产有了更广泛的投资交易空间,容易为新形式的洗钱、赌博、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通道。
危害用户身心健康和社会秩序的风险。元宇宙的应用离不开各种智能穿戴设备,长时间的设备穿戴和接口接入会给用户身心带来伤害,需要关注未成年人数字成瘾等不良后果。进一步看,在元宇宙生态中,内容生产社交化、智能化、个性化、碎片化趋势更加显著,秩序管理的难度增大。另一方面,元宇宙具体应用展开的话语体系、价值导向仍受平台运营者制定的社区规则、商业模式和算法、早期用户的行为模式影响,存在认知固化、“信息茧房”“回音室效应”“过滤气泡”向深层次发展的风险。
侵害个人权益、影响生态和能源安全的风险。相对于既有网络平台,元宇宙生态更容易形成闭环,不同元宇宙之间互联互通的难度更大。元宇宙生态中的劳动者、消费者、经营者的权益都可能遭受侵害。借助元宇宙概念进行投机、炒作也会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元宇宙需要大量的算力资源,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如果放任其盲目无序发展,也将会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推动元宇宙规范发展
元宇宙作为一个新兴业态,蕴藏着技术创新的蓬勃活力、应用革新的丰富潜力,也会给经济社会带来潜在的巨大冲击和影响。因此,既要认识到元宇宙是一个具有潜在战略意义的新竞争领域,也要针对可能的安全风险提前采取措施,严防各种“灰犀牛”“黑天鹅”事件。
第一,加强依法治理、风险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明确细化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治理领域法律的延伸运用,为元宇宙发展划清红线、指明方向。深入、动态、全面评估元宇宙在主要应用场景下的具体风险,调查元宇宙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及趋势,研究制定和储备针对性、包容性、前瞻性法律政策,争取掌握未来元宇宙技术竞争赛场的规则制定权和国际话语主导权。加强技术治理,推动适应元宇宙发展的合规科技、监管科技。
第二,加强统筹协调,确立牵头部门、形成跨部门协调机制,积极应对元宇宙治理跨产业、跨地域、跨国界问题,确保相关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在发展模式、路径尚不成熟和国际竞争优势尚未确立的阶段,注意监管措施的外溢影响,在果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慎重出台有收缩效应的政策,聚焦充分利用备案、公示、发布最佳实践等柔性监管手段。通过发布政策指引,确保创新链发展链正确发展方向;做好风险提示和普法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应对元宇宙沉迷的自律意识和辨别借元宇宙投机之名实施诈骗行为的判断能力。
第三,把握大趋势,下好先手棋。充分利用全球资源,提前布局确定性高的关键环节,加大对芯片、GPU等关键技术的布局。提前部署面向元宇宙的绿色能源体系,加快相关设施和能力的建设。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以商贸、旅游、文化、教育、养老等为代表的有益领域,积极落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的应用场景。通过元宇宙应用让文化活起来,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作者:周辉,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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