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讯财经讯,日本金融厅公布内阁府令修正案,将与日本电子结算手段制度具备同等性的外国信托受益权,正式认定为《资金结算法》下的电子结算手段,该修正将于6月1日施行。此次修订明确两点:一是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信托型稳定币在日境内提供服务建立法律依据;二是规定电子结算手段交易业者处理外国电子结算手段时,需以与日本制度的同等性作为适格判断标准。同时相关外国信托受益权将被排除在《金融商品交易法》有价证券范畴外,仅按电子结算手段监管。日本自民党正式批准“AI+区块链金融”提案,支持日元稳定币与代币化存款。
51 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