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讯财经讯,1月18日消息,据范县法院公众号,河南范县法院审结一起通过买卖虚拟货币为上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田某为快速实现发财梦,通过抖音了解到一个“赚钱的生意”:下载U-MATOU的APP,在该平台上通过买卖虚拟货币U币,帮助犯罪分子洗钱,即:田某将现金转进犯罪分子提供的账户,买进U币,犯罪分子再将被害人钱款转给田某,田某卖出货币,赚取的中间差价11700元即是帮助犯罪分子洗钱的非法获利。
法院认为,田某明知是网络违法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上述资金,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予依法惩处。田某在网络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应当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判决被告人田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田某退缴的违法所得10000元予以没收,由收缴机关上缴国库。该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16 分钟前